1.招标条件
北京市路城一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S11京承高速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招标人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为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保障首发集团路城一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任务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对连接城市中心向外延伸的重要连接线省级高速公路S11京承高速进行智慧提升,与G45大广高速串连成线,重点解决安全出行、高效通行等问题。同时,结合路城一体各项任务开展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为国家级高速示范道路建设的础设施智慧扩容、基础设施安全增效、跨领域产业融合等内容提供支撑保障,负责将电力、通信、杆体及护栏升级保护覆盖到各个智慧点位,确保各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2.2 招标范围
开展北京市路城一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S11京承高速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设计工作,具体包括S11京承高速智慧提升、示范路网杆件基础配套设施、示范路网供电基础配套设施、示范路网通信基础配套设施等。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完成项目试运行及验收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甲级资质;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在经营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质量事故问题;
3.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8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0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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