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联通南京路局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2024年天津联通南京路局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HBTZ-TJLT-25009) 已由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4年天津联通南京路局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29号电报大楼。
2.3 工程概况
天津联通南京路局电报大楼主楼南侧机房空调室外机因噪音问题决定整改,噪声源主要为南京路局机房空调室外机。本项目意在合理高效解决南京路局空调室外机的噪声问题,对2层-6层空调室外机安装整体改造,包含更换34台空调主机、对八楼屋面进行降噪处理、安置防雷设施、布放给排水系统、重新制作屋面防水系统等,同时满足涉及空调更新机房的工程完工后进行噪声值测试应满足昼间(6:00至22:00)不超过60dB,夜间(22:00至次日6:00)噪声不超过50dB,PUE值降低至1.30以下建设目标。
2.4 招标范围
天津联通南京路局位于天津市和平区电报大楼,机房及办公楼地上八层,改造机房位于电报大楼二段二层及三层,机房内无吊顶,局部有架空地板高度300mm,机房梁下净高3.95m,层高4.72m。
天津联通南京路局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等,并实行全过程管理,提供并安装空调割接过程中所使用的临时设施及材料等全部内容,投标人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达到投产使用条件,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5.预算金额:4478445.83元(不含税)。
2.6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设计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01250元,设备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2771000元,施工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606195.83元,合计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4478445.83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2.7 工期要求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终验和移交。
2.8 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如独立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
2、联合体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是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和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组成。
3、本项目合格有效的工程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工程施工资质: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程设计资质:应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
(2)应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业绩要求: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40万元及以上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①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40万元及以上且与本项目联合体分工一致的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40万元及以上的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业绩。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①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440万元及以上且与本项目联合体分工一致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应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机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计业绩。
(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3.5企业负责人1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1、施工团队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专职安全人员:至少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照国家法规要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设计团队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2)设计项目组人员:2人,具备通信或机电或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备注:
1.人员工作经验年限均以人员信息汇总表内容为准。
2.除施工人员(含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全部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制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投标人名义为本条涉及人员缴纳的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之间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