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业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5年业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6-06-04D-2025-D-D03359
1.3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不含税金额56.6038万元,税率6%,含税金额60.00万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基准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1 | 技术支撑服务 | 人 | 4 | 150000.00 | 6% | 600000.00 |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不含税上限单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全省能源技术支撑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市场环境分析、需求调研、可研及方案编制、效益评估、成本类项目设计编制、招投标支撑、技术培训以及其它必要的服务支撑和配合工作,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预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1)市场环境分析:根据业务需要,针对综合能源、汽车充电等项目,协助开展市场调研分析,了解业务发展现状及前景评估等。
(2)需求调研及可研编制:结合铁塔公司核心资源,开展新业务需求调研和可行性方案制定。
(3)解决方案编制:根据行业客户需求制定解决方案,要求方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保障,能够指导业务谈判,灵活满足客户需求。
(4)设计方案编制:针对成本类能源项目,负责编制设计方案,指导项目建设实施。
(5)招投标支撑工作:根据行业客户项目招标要求,组织相关资料,参与投标文件撰写,协助完成项目投标工作。
(6)技术培训:通过现场/远程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能源产品技术以及典型案例培训,提升省内业务人员专业能力。
(7)项目过程管理支撑:协助完成成本类能源项目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等目标和控制值,做好项目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目标实现。
2.2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3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协议+订单。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
2.5考核方式:按合同文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视为退出。
2.6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企业组织: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2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5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业绩1份,同类业绩包含但不限于新能源、综合备电、换电、IDC集成、充电、储能、综合节能等咨询或设计业绩。注:
(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对应发票(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比选公告发布日(不含)之前)金额为准;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框架合同以订单对应发票为准,发票扫描件体现的发票内容、发票二维码、发票号、开票日期等应清晰可见,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参选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6资质要求:参选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备案专业涵盖电子或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备案服务范围涵盖规划咨询,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网页截图;
(2)参选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参选人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1)或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A.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资质;
B.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3.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通过比中国铁塔电子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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