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湛江分公司一镇一终端大店2.0方案建设项目询比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5-11559),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湛江分公司;
(2)※设计周期:本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单项订单下达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3)预算金额:169240元(不含税);
(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采购内容:2025年湛江分公司一镇一终端大店2.0方案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报价下浮费率范围:报价下浮费率不低于10%,否则,将作否决应答处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以下其中之一项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3)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
2.1.2业绩要求:报价人具备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和通信工程设计的相关业绩(至少各提供一份合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报价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经验,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2人及以上。须提供以上人员名单,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明或者劳动合同证明。
备注:如法人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报价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报价人或其法人。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5年02月0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发生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5年02月0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4)在近三年内(自2025年02月0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2月0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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