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重庆铁塔-2025年L类室分EPC服务采购项目(YT)(招标编号:0701-2540CQ020077),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或乙方中标金额使用完毕之日(以先到者为准),具体经济事项追溯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若有效期内合同金额未使用完毕,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延期半年。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重庆联通需求的综合覆盖建设项目,以室内加室外结合的综合覆盖方式针对联通覆盖不足区域进行覆盖,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采购EPC服务总承包单位。但不包含重庆联通:投资额达 300 万元及以上的室分单项项目及单独招标的高铁/地铁隧道类室分总承包项目等。
(3)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含税金额2015.39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1853万元;按勘察设计增值税率6%,施工集成费增值税率9%编制预算。)(如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以不含税金额和实际税率计算含税合同金额)。
(4)实施地域:
份额 | 分公司 | 所管辖区域 |
份额1 | 两江分公司 | 江北、两江、渝北 |
渝中分公司 | 沙坪坝、渝中、大渡口、九龙坡 | |
合川分公司 | 北碚、合川、铜梁、潼南 | |
涪陵分公司 | 垫江、丰都、涪陵、南川、武隆、长寿 | |
奉节分公司 | 奉节、巫山、巫溪、云阳 | |
份额2 | 南岸分公司 | 巴南、江津、南岸、綦江 |
永川分公司 | 荣昌、永川、璧山、大足 | |
万州分公司 | 石柱、万州、忠县、城口、开州、梁平 | |
黔江分公司 | 彭水、黔江、秀山、酉阳 |
(5)计划工期:
①自发包人下发订单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对应站点的施工图设计;
②自站点施工图设计审核通过之日起、完成协调、建设及完工,其中:合路站点25个日历日完成,新建站点35个日历日完成;
③自站点开通之日起35个日历日完成站点自检并通过运营商验收测试入网;
④自运营商告知站点存在铁塔配套故障问题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完成故障问题的处理并反馈运营商。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相关内容。
(6)质量要求及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1.2承包方式:包工、包设计、部分包料。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 | 分公司 | 预估金额(不含税,万元) | 份额合计 (不含税/万元) | ||
勘察设计 | 施工(含物资) | 小计 | |||
份额一 | 两江 | 72 | 801 | 873 | 1265 |
渝中 | 9 | 119 | 128 | ||
合川 | 5 | 62 | 67 | ||
涪陵 | 3 | 32 | 35 | ||
奉节 | 14 | 148 | 162 | ||
份额二 | 南岸 | 19 | 259 | 278 | 588 |
永川 | 9 | 108 | 117 | ||
万州 | 14 | 169 | 183 | ||
黔江 | 1 | 9 | 10 | ||
合计 | 146 | 1707 | 1853 | 1853 |
1.4本项目按综合折扣报价,【勘察设计、施工集成】以技术规范书八.工程计价方式中各部分基准价为基准,填报各专业的【综合折扣】。【勘察设计、施工集成】最高综合折扣均为【100%】,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2企业资质:同时满足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下列①、②、③资质要求: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资质(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③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施工综合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提供:上述清晰、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3三类安管人员:同时满足下列(1)、(2)、(3)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总承包负责人(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总承包负责人到岗履职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供:
①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清晰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②2024年1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在本投标单位(包括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分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官网截屏(均需含社保部门印章、含养老保险));
③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4类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招标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满足以下a、b两项业绩要求之一:
a.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DB)同类项目(室分或室分综合覆盖)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800万元或以上;
b.须同时具备下列①和②两项业绩要求:
①施工或施工总承包同类项目(室分或室分综合覆盖)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700万元或以上;
②勘察设计同类项目(室分或室分综合覆盖)业绩,合同累计金额满足100万元或以上。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2)如果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金额的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或合同上限金额为准(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合同总金额必须体现);如果框架合同无金额,则另须提供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的,以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3)每一合同提供对应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该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5其他承诺
(1)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和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承诺为本项目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
(3)承诺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高处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均持证上岗。
(4)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人员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其它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50万元/人。承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购买上述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保险有效期须涵盖合同有效期) 。
(5)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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