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铁塔-2025年15号线一期(T3航站楼-两江影视城)民用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YT)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重庆铁塔-2025年15号线一期(T3航站楼-两江影视城)民用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采购项目(YT)(项目编号:0701-2540CQ02012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金额为不含税总金额71.42万元,含税总金额75.7052万元(该预估含税金额按照增值税税率6%进行测算,实际税率以成交供应商填报为准)。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标段二:/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50.00%。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5年15号线一期(T3航站楼-两江影视城)通信工程的技术咨询、网络规划、可行性研究、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工程项目设计(含资源分册编制)等工程设计工作和其他相应工作。具体项目如下:
线路名称 | 隧道长度(km) | 地下车站数量(个) | 停车线(km) |
2025年15号线一期(T3航站楼-两江影视城) | 17.448 | 6 | 2.7 |
合计 | 17.448 | 6 | 2.7 |
2.2服务地点:重庆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清晰、有效的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增值税发票: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开具发票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专业资质: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无线通信专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3.4类似业绩: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民用通信工程勘察或设计业绩至少1例。
提供:清晰、有效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合同签章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服务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每一单个合同均须提供其合同项下任一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
说明: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6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进一步核实上述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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