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西藏公司150P国产算力服务(EPC)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西藏公司150P国产算力服务(EPC)项目(招标编号:XZYD20250500124),招
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
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1.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招标项目,本期项目投资估算含税110000000.00元,不含税为税
97386041.08元。其中软硬件设备总价109300000.00元(含税),集成服务费100000.00元(含税
),深化设计费600000.00元(含税)。
1.1.2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150P国产算力服务,主要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采购清单。
1.1.3 质量要求:合格;技术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的
要求。
1.1.4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高新区扎德路1号。
1.1.5合同有效期:合同周期5年,本项目软硬件需要在合同签订后70天内(含)完成到货安装、部署
、联调和测试工作。
1.2 标段划分:为保证本项目的连贯性、完整性,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3 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各专业含税及不含税预算金额,高于该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
报价,否决投标。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标包1
高端交换机(非标产品)
台
6
标包1
管理软件
许可
1
标包1
光纤辅材
套
1
标包1
均衡型服务器1档(非标产品)
套
5
标包1
硬件防火墙(非标产品)
台
2
标包1
高端三层交换机(非标产品)
套
8
标包1
通用IT设备集成服务
项
1
标包1
全闪存存储(非标产品)
套
4
标包1
人工智能通用计算设备(非标产品)
套
108
标包1
中低端交换机(非标产品)
台
3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纳税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通知书
或国家税务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自2022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
期为准)签订类似项目或类似施工业绩合同至少一份,若为联合体,联合成员任一方提供皆认可。备
注:
(1)类似项目指:数据中心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智能化工程等项目。
(2)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
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供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
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
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上限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内容等),及须提
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以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
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2.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且最多允许2家组成联合体,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协议需注明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单位),联合体协议
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2)参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
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及施工有效资质:
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之一(若为联合体,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通信工程)行业资质设计甲级,
(3)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有线通信)行业资质设计甲级,
施工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提供):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
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2.6信誉要求: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
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
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2)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中选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
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5)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在相应产品列入并处于禁止合作期。
注:对出现上述第(1)、(2)情形的供应商,若处罚为暂停投标资格的直接否决,若处罚为罚款
等其他形式的不予否决;对出现上述第(3)、(4)、(5)情形的供应商,直接否决。
2.7其他说明事项: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存在其他丧失
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5)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移动西藏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6)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投标
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
条件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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