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5年面向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站塔桅及机房沉降预防解决方案研究创新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5年面向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站塔桅及机房沉降预防解决方案研究创新项目(二次)(项目编号:BJCG-SXTT25061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我省结合陕西地质情况和气候条件针对通信基站地基沉降等问题,现启动该项目采购工作。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包一: ;标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份额100% □ 家,成交份额:/。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含税总价33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与规模: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1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2025年面向湿陷性黄土地区的基站塔桅及机房沉降预防解决方案研究创新项目(二次) | 项 | 1 |
2.2预估采购金额:33万元(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个月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2.4实施地点:陕西省。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相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铁塔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4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1)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的人员1名。
(2)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的人员1名。
(3)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人员1名。
注:须提供上述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资质证书、注册证书及社保局出具的2024年12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5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价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价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勘察设计施工】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陕西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8)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勘察设计施工】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陕西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9)供应商同类产品(【勘察设计施工】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0)供应商同类产品(【勘察设计施工】产品)二级集采项目同一采购周期内,累计3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且整改不合格或再次发生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该二级集采产品本次合作的。[适用于二级集采]
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陕西省/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适用于非集中采购]
(21)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陕西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6供应商关系审核:
(1)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响应;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应均无效。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应答。
(4)资格条件中1、2、5、6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或满足。
3.8其他要求:本项目严禁转包及违法分包,须签订《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分包承诺书》。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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