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第一初级中学人民南路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和功能教室安装设计项目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比选人)的委托,对宿城第一初级中学人民南路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和功能教室安装设计项目进行比选。比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二、比选范围1、比选项目名称:宿城第一初级中学人民南路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和功能教室安装设计项目
2、比选项目编号:ZXCD-2025014
3、实施地点:宿州市境内
4、项目概况:为宿城第一初级中学人民南路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和功能教室安装项目进行设计,宿城第一初级中学人民南路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和功能教室、实验室安装采购一批教学课桌椅、电脑、空调等设备,约900万元。
5、设计周期:中标后5日内完成全部服务。
6、比选范围: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各功能教室、实验室等配套的教学设备、教学课桌椅、电脑、空调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图纸深化,施工图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功能教室、实验室整体布局,装修效果以及教室内电气及智能化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成果须满足业主、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及相关规范和要求。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施工现场配合设计方案深化优化、施工图变更设计、参与设计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8、比选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万元。
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10、其他: / 。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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