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2025年济南通信段职教练功场补强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5YY-211-0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2025年济南通信段职教练功场补强物资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济南通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共5个包件。 包件2:数据网设备(28口三层交换机)10台,数据网设备(28口二层交换机)9台; 包件3:数据网设备(24口三层交换机)1台; 包件4:语音记录仪设备2台; 包件5:综合视频设备枪型摄像机2台,云台枪型摄像机3台,视频控制箱1个; 包件6:2KW ups(含电池)1台。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共5个包件。
包件2:数据网设备(28口三层交换机)10台,数据网设备(28口二层交换机)9台;
包件3:数据网设备(24口三层交换机)1台;
包件4:语音记录仪设备2台;
包件5:综合视频设备枪型摄像机2台,云台枪型摄像机3台,视频控制箱1个;
包件6:2KW ups(含电池)1台。(本次采购所有包件均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及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包件4:投标人须提供高语音记录仪设备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包件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UPS设备同系列产品由CNAS或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有国标、行业标准YD/T 1095-2018《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出具的包含输入电压范围、输入功率因数、输出频率等项目的近五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2.财务要求及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货款结算时须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及证明材料
(1)包件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同类产品近5年内在铁路或国内基础电信、广电、电网等行业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票。
3.1.4.信誉要求及证明材料
(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有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
(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
(3)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
(4)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5)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方需提供查询复印件;
(6)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7)不接受年度信用评价C、D级供应商投标。
3.1.5.其他要求及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提供承诺书或生产场地、设备和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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