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北京市路城一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首发集团部分)项目设计(1#-3#标段),招标人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为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4年,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路城一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网络建设入选首批支持的示范网络名单。本项目是北京市整体项目中由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立项建设内容的设计招标。其中包含10项具体建设子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高速公路智慧站点项目、高速公路干线主动管控项目、路城一体一张网出行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建设项目、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监测项目、高速公路安全管控及路网运行监测项目、高速公路应急指挥智能调度项目、高速公路跨产业融合项目、高速公路数字底座项目、体制机制创新项目。
2.2 招标范围
开展北京市路城一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及网络项目(首发集团部分)设计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完成项目试运行及验收为准)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1#标段:总体设计(全周期咨询)、路城一体一张网出行服务项目设计、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安全监测项目设计、高速公路跨产业融合项目设计、体制机制创新项目设计。
2#标段:高速公路智慧站点项目设计、高速公路主动干线管控项目设计、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项目设计、高速公路安全管控及路网运行监测项目设计、高速公路应急指挥智能调度项目设计。
3#标段:高速公路数字底座项目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甲级资质;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在经营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质量事故问题;
3.7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8 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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