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南通吕四港城市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启东市吕四渔港智慧渔港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启东市吕四渔港智慧渔港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吕四渔港智慧渔港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含税):2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同时具备:
①供应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tzxm.gov.cn/)备案,备案(咨询)专业包含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网上系统备案完整页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査不合格;
②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注:①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②省外乙级设计资质单位还应提供在江苏省的资质备案证明。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个月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2家。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义务以及份额比例、工作人员分配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该代表须为联合体成员之一),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③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书中应对此作出相应的声明。
④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⑥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⑦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⑧由同类资质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⑨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对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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